建元 | 年号 | 年龄 | 记事 |
651年 | 明贞元年 | 19岁 | 春,正月初八,废除显庆年间部分旧令,宸妃署改名岭南署,新运河可通民航。三月初五,万国来朝,贺新帝登基,吐蕃王子格列多吉留在长安学习大魏文化。 |
夏,四月初一,突厥使臣携停战和约进京,姿态高傲,和约内容过分。四月廿七,停战合约签订,划贺兰山以北四个州归突厥版图,永庆长公主高思卉和亲突厥等。六月初一,永庆长公主离京。 |
秋,七月十八,北方各地大旱,河床干裂。七月十九,天现异象,天狗食日。七月廿三,帝领百官亲往城郊高坛上祭天求雨,未时末,天降甘霖,民间传颂帝乃天命所归。八月,朝议迁都,未果。 |
652年 | 明贞2年 | 20岁 | 春,元月初七,高崇泰命吏部尚书崔书彻整治吏部。二月初五,特恩开科取士开试,为严查显庆年间科举舞弊恶习,恩科临时更换考官及试卷,并严查舞弊。二月十七,崔书彻呈新拟政绩考核制,帝令即刻执行。三月初一,大朝查处礼部仪制员外郎曲正诚、礼部仪制主事马仲杰科举泄题,汪添、辜锦收受贿赂协助舞弊,各有严惩。三月二十,恩科殿试,高崇泰钦点三甲。 |
秋,七月初三,亥时三刻,天雷劈中长安城外的摘星楼,有舆论之一为僖宗罪孽,兴建摘星楼劳民伤财,天降神雷劈楼,舆论之二为帝高崇泰得皇位不正,劈楼以示警,舆论短暂流传。 |
冬,十月廿九,帝及冠,于宗庙行加冠礼,荣王为其加冠,取字明雍,殷岳平领首,百官朝见。冬月廿五,长安暴雪,城东一片民宅被大雪压垮,随后再次引发帝位不正舆论。腊月初四,前朝后宫及官员皆捐出物资赈灾救济百姓,此事被编作口诀流转于百姓之间,百姓传送高崇泰明君之名。 |
653年 | 明贞3年 | 21岁 | 春,二月初一,荣王高庭曜致仕,加亲王实封五百户,卢厚序拜丞相,辅佐天子总理百政。二月初五至二月十三,科举会试举行。 |
夏,四月廿三,吐蕃老赞普去丹贡布去世,吐蕃皇子格列多吉已秘密回到吐蕃,即位成为新任吐蕃赞普。五月初五,吐蕃赞普格列多吉遣使入朝通聘问好,送上金宝,奉表求娶丹阳长公主高思艾,帝拒绝,并礼待吐蕃使臣直至离城。 |
秋,八月初九,吐蕃使臣二入长安,向高崇泰重提大魏吐蕃和亲之事,帝再拒,安置吐蕃使臣居于礼宾院中,此后使臣长居长安。八月十一,多地上书向朝中报丰收喜讯,百官上书赞各地五谷丰熟,为社稷安定之兆,帝大悦,大朝嘉许百官。九月初九,重阳,帝携贵妃杨怀晏亲临城外圜丘祭天庆丰收以谢天帝、祖先恩德,于郊外扶犁亲耕并大赦天下,贵妃杨怀晏亲近百姓,习养蚕缫丝之道。 |
冬,冬月十三,吐蕃赞普格列多吉遣吐蕃宰相普布次仁入长安致礼,进献黄金五千两、其他珍宝数百件,并献吐蕃珍奇珠宝十五种祭于定陵,宰相称格列多吉赞普为表心意,已将都城迁至拉萨,吐蕃迁都,筑城邑、立宫殿之事由礼单一并上呈,再求娶大魏公主,帝允,赐婚丹阳长公主和亲吐蕃,封格列多吉为驸马都尉、西海郡王。 |
654年 | 明贞4年 | 22岁 | 春,元月十六,丹阳长公主和亲吐蕃,送亲队伍离京。二月廿八,司农寺少卿宋简卿上呈司农寺所出的春植新法,可进行实验以助农作物增产。 |
夏,五月初一,百官就列,朝会群臣。五月初六,有官员弹劾齐氏一旁支,有与新罗勾结私授通敌之嫌,帝震惊不已,齐道柏称冤,帝遂命御史台中丞崔章赴检察此事,当日,齐鹤舟突染风寒,而后请假闭门不出。六月初六,显庆后期遭到施压的坊市互通制度重开。六月十八,吐蕃赞普格列多吉使吐蕃贵族子弟往大魏国子监学习《诗》、《书》,并邀大魏识文之人远赴吐蕃管理吐蕃的表疏,两国邦交不断。 |
秋,七月初六,长安周边县采用春植新法的试验田皆获大丰收,帝大悦,下旨将此新植方式进行推广,吐蕃贵族子弟亦将此法记录,传回吐蕃。七月十八,齐鹤舟病逝。 |
冬,冬月初二,成宗皇后、今太后齐道蕴病逝,谥号“文惠皇后”,举国服丧。 |
655年 | 明贞5年 | 23岁 | 夏,五月初一,追溯至显庆年间修筑运河时所留的秽污,引发多村落百姓病重,帝下令全国范围搜查此类腌臜堆并加以处理。 |
秋,七月初一,为解决各地秽污污染之状,帝下令使中书省右谏议大夫卢砚嘉为持节特使,沿运河一路巡查。九月廿二,卢砚嘉回长安复命,于大明宫面见高崇泰,二人私下议事,后帝又召机要官员入大明宫议事。九月廿六,朝会,侍御史王存议参齐家于显庆六年始,在荆州城外一处矿山进行开采,而此举并未上报朝廷,且其所得的收益并未入国库,皆入齐氏囊中;卢砚嘉、沈聿铭前后出列呈报齐家私开矿山的确凿证据,其中包含在显庆六年至显庆十年间任职荆州刺史的原氏等当地官员认罪书;太府寺寺卿褚程锋弹劾齐家结党营私,收受贿银,且提供了名册与账目为证;帝大怒,立刻命北衙大都督杨惟瑨带兵围禁齐府,同时将褚程锋所交名册上的官员停职并监禁于府中,然后此案交由大理寺及刑部一同复审后再议定罪名。 |
冬,十月初六,大朝,大理寺上呈复审齐氏一案后对齐氏为首一众党羽议定的罪名,交由天子定夺,帝念及大长公主高庭苒年事已高,免去齐氏族人死罪,齐家嫡系一脉罢官去爵,贬庶抄家,罪不及出嫁女,族中远系,及名册上与齐家勾结的其他党羽,除开罪名严重者,其余人主动上缴贪污银的可罢官为庶,不上缴者则抄家流放,褚家主动检举自首从宽,同时也上缴家财,褚程锋降官职留用,后续交由大理寺处理。十月廿一,齐氏风波已止,大理寺于大朝总结汇报,傍晚,帝下圣旨命卢砚嘉持天子剑再任特使,出使各州府地方,微服巡查。十月廿九,万寿节,帝诏令册贤妃卢砚溪为皇贵妃,等同副后,可掌凤印。 |
656年 | 明贞6年 | 24岁 | 特使卢砚嘉持天子剑至境内各州府,严查地方贪官污吏,皆奏明圣上并请派官员外派填补州府空缺,因近两年来严惩贪腐,朝中肃清,致多位空缺,陛下求贤若渴,时有推举能人志士者,陛下皆亲察,若有贤者可授官职,或外派地方。 |
春,二月初五至二月十三,科举会试举行。 |
冬,腊月十一,因长安城中地痞无赖横行,事故频生,长安刺史邓承教上疏奏明,帝命邓承教严家整顿长安治安。 |
657年 | 明贞7年 | 25岁 | 春,二月廿八,拱辰大街突降天火,火势凶猛,百姓多惨死,靖国公世子礼部郎中崔元祎及工部尚书长子兵部主事范聿祁与数百名百姓同丧命火海,陛下领百官丧三日,禁宴乐,着素衣,以祭受灾百姓,其后流言多传明贞五年时齐氏一案有冤,帝与崔氏勾结打压先帝旧臣。三月十一,大理寺报调查“天火”降世缘由,查明“天火”并非天灾,乃是人祸,为明贞五年肃清齐氏之罪时同因贪腐获罪的原为军器监丞娄和裕故意所为,帝震怒,处死娄和裕并昭告天下。三月二十,帝高崇泰携皇贵妃卢氏于宫中开天坛,告祭上苍,为遭受人祸的百姓祈福。 |
夏,五月初一至五月初十,大朝,京官九品以上一律就列,外官进京述职,亦需就列。五月十一,颁布新政几则:靖国公门下侍中崔书衍拜左丞相,丞相卢厚序拜右丞相;卢砚嘉上禀自明贞五年十月至今,巡游各地所惩贪官污吏名录,所缴纳的脏银皆入国库,帝夸赞永兴伯丞相卢厚序教子有方,晋爵从三品云中侯;卢砚嘉提议,经由三省议论,改地方官制结构,由州(府)、县二级制,改为道、州(府)、县三级制,十道皆设按察使;成立“大魏惩奸除恶专署”,又称“清正院”,秦王高崇哲任壹令清正使,长安城内成立“青穆卫”,武佐清正院,青柳营中郎将蔺修绍授青穆卫将军职;帝下诏册皇贵妃卢砚溪为后,命礼部择吉日,备吉品,后行典仪之礼。 |
秋,九月初七,青穆卫剿灭虎山寨山匪,大捷,秦王高崇哲中毒箭所伤,当晚薨逝。 |
658年 | 明贞8年 | 26岁 | 春,元月初一,封后大典举行,皇后卢氏入主凤鸾宫。 |
夏,五月初一至六月十七,帝命工部加固长江堤坝。五月廿六,清正院查办长安城太史陶砚安、长安城秘书郎阚晨亦、右领军卫长史叶藩等长安官员,勾结醉香楼诱拐、逼良为娼、官员买卖娼妓之案。 |
秋,八月十六,翰林院学士温旭尧上书提议于长安城兴建善堂,以助孤贫老幼,帝允,着礼部主理此事。 |
冬,十月初一,帝于门下省置弘文馆,聚《经》、《史》、《子》、《集》4部书共20余万卷,择名儒温旭尧、杨惟之、姚遂南等人以本官职兼学士,以温旭尧为馆主,弘文馆置于禁中门下省东侧,馆中不仅讲论文义,商议政事,还传授书法,教授经业,馆生皆为贵胄子弟,为朝晖馆优秀毕业生方可直入弘文馆继续学习,直至科举入朝。帝命国子监放松对朝晖馆及灵秀院招收馆生和院生的要求,朝晖馆多招了十名儒生师者于朝晖馆中讲学,灵秀院则聘了十名年满出宫的老嬷嬷于灵秀院中教导院生。帝于翰林院置史馆,置于翰林院北侧,翰林院修撰、修编、检讨三职皆于史馆专职修史,修编主修前朝《夏史》,修撰主修本朝《魏史》,由右相卢厚序、门下侍郎闫蜀棣,总监修史之事。 |
659年 | 明贞9年 | 27岁 | 春,二月初五至二月十三,科举会试举行。 |
夏,六月十二,突厥处奇可汗病逝,其弟阿史那罗浑嗣位,是为束利可汗,束利可汗复以永庆长公主高思卉为妻。 |
秋,八月初三,帝携皇后卢氏,华妃蔺氏、修仪王氏、婕妤姬氏、及宗亲至南山猎场围猎。九月十一,束利可汗传书信至朝,求请天朝赐下粮食棉衣以御寒冬。九月十六,帝回信突厥,赐部分粮食棉衣至其部,以期邦交友善,由双水营中郎将陆至璜送往边境。 |
660年 | 明贞10年 | 28岁 | 夏,四月廿十,因后宫巫蛊之术涉及太后生辰,帝下旨改太后圣寿,以十月初五为圣寿节。 |
秋,八月初十,束利可汗书信至朝,再次求请粮食棉衣等物,且所求数目达前年两倍,且用词愈为傲慢。八月廿六,皇后卢氏诞嫡子,行十二,讳承钧,封淮王,昭告天下。九月初一,嫡子出生,泽被番邦,帝命青柳营中郎将蔺修绪押送部分御寒物资往突厥边境,同时命凉州威武营于玉门关排兵操练,以展大魏军威,威慑突厥。 |
661年 | 明贞11年 | 29岁 | 春,放弃选秀。 |
夏, |
秋, |
冬, |
662年 | 明贞12年 | 30岁 | 春, |
夏, |
秋, |
冬, |
663年 | 明贞13年 | 31岁 | 春, |
夏, |
秋, |
冬, |
664年 | 明贞14年 | 32岁 | 春, |
夏, |
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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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年 | 明贞15年 | 33岁 | 春, |
夏, |
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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